破异(对哲学中形上学本体论诸形态之批评)
1.2破异(对哲学中形上学本体论诸形态之批评)
1、 唯物主义
所有类型之唯物主义皆以下列二伪命题或其变形形式为其根本基础:
命题A:于觉之外,有一客观物质世界独立存在。
命题B:意识系人脑之机能。
对于命题A,由§四:凡思及觉之外者皆为伪思,可知,显为一伪命题。
对于命题B:由原命题意识系人脑之机能,必然有:自我意识系人脑之机能。因为:自我意识乃是意识。从而即有:觉系人脑之机能。因为:此处之所谓“觉”相当于唯物主义所说之“自我意识”。从而必然推出:觉随人脑之产生而产生,随人脑之死亡而变灭。因为:人脑有生有灭,而一种机能必依附于其实体,有实体方有机能,实体不存,机能必随之而灭。由§三、2:觉无生灭,知上面之推论:觉随人脑之产生而产生随人脑之死亡而变灭必是错误。故原命题:意识系人脑之机能亦属错误。
附释1:即使吾人承认觉有生灭,意识系人脑机能之命题仍不能成立,因为:
由§三、1:觉如有生灭,则必为顿生顿灭。而人脑则为逐渐产生,胚胎发育三月,已有脑细胞之分化,而直至青春期后,人脑仍在发育。于如此一长时段中,吾人根本不能确定,大脑系于何时产生。而人脑之死亡亦非瞬间之事,而必经历一过程。实在,吾人亦不能确定大脑究于何时死亡。而觉如有生灭乃顿生顿灭。其产生,必有一确定时刻;其变灭,亦必有一完全确定之时刻。既然,吾人根本不能确定大脑系于何刹那产生,于何刹那死亡。则曰:觉随大脑之产生而产生,随大脑之死亡而变灭,即是语言之误用。从而曰:意识系大脑之机能,亦必属语言之误用矣。
附释2:命题B乃下列范畴错误之结果,俗常曰:
a. 消化乃肠胃之机能。
b. 照明乃灯之功能
……
故,易倾向于说出:“自我意识系人脑之机能。”然实际上,此觉与消化、照明等乃两类完全不同之范畴。
首先、觉能直观自身,而后者则不能。
第二、觉无生灭,而后者则必有生有灭。
第三、觉乃吾人思及任何问题时所不能抽掉者,而后者显然不具有此种性质。
实际上,觉乃属于本体界中者,而后者仅为现象而已。此二类范畴之差异乃本体与现象之差异,乃所有差异中最大者。从而,将描述现象之语言习惯用于描述本体,必犯范畴错误。
由于所有类型之唯物主义,诸如朴素唯物论、机械唯物论等,皆系以命题A与命题B二伪命题为其根本基础,故此等哲学皆系伪之哲学。
附释3:一禅宗公案曰:舍多那尊者欲进鸠摩罗多之房,罗多关门。舍多那于门外久立不开,于是敲门。罗多曰:“屋内无人。”舍多那问:“说无人者谁?”
对于彼坚执自我之知觉性将随肉体之死亡而彻底消灭之唯物主义者,吾人亦可如此问:“我既已不存在,说我不存在者为谁?”此处之我指包括自证分甚至证自证分在内之觉性(真我),非将见分看错之假我也。对于死后我存在与否,现在之种种推理皆为无效,他人之判断亦无效,只有彼时当下之自证方为有效。事实上,在屋内说屋内有人,与说屋内无人,并不对等;同样,说我存在与说我不存在,亦绝不对等。前者合情合理,后者则自相矛盾,非常荒谬。
附释4:范缜以刃利喻身心,即以体用阐二者之关系,以身为体,以心为身之作用。笼统言之,未尝不是,吾亦极成。东密权田雷斧大阿阇黎曰:“物者,缘虑之形质也。心者,形质之缘虑也。”即心物物为其形质心为形质之作用乃一事之两面之义也。故,范缜此喻亦有合于密教之观点。
然则此喻并不足以导出神灭之说也。如前六识及粗肉身乃此觉之全部表现,则范缜之说为不可破者。然真实并非如此,于前六识之外,尚有七八二识;于粗肉身之外,尚有细身。其中粗身为前六识之对象,细身为七八二识之对象。粗身有成有毁,细身则一道相续,永无间断也。如此则粗身毁后,前六识固已大部不起,依于肉身之前五及五俱已不起,其不依肉身之独头意识尚起。佛法亦承认前六识乃有间断者。然则七八二识固尚依细身而恒转。见命题五附释3之证明1。于轮回中为相似主体者,乃七八二识及细身也,非前六识及粗身也。
如此则范缜之说不足以与佛法为难矣!
2、 二元论
二元论认为:物质与心灵乃二彼此独立之实体。
二元论不复以心灵系由物质之某种组合而产生,此较唯物主义稍有进步,然其仍有无法避免之困难。
第一、 彼计物质乃独立存在于心灵之外之实体。由§四可知,此系犯思及觉之外者之错误。
第二、物质与心灵彼此完全独立,则二者如何能够相互作用以及心灵如何能认识物质即成为难题。为此笛卡尔发明松果腺说,此说由于显而易见之困难,而很快为其后学所抛弃。作为代替,格令克斯发明“二时钟说”。彼以为:物质与心灵之间根本不相互作用,二者恰如两个调好之时钟各自独立运转,仅表面保持一致,其相互作用仅系此种表面一致造成之假象。正如罗素所云,此说之困难并不小于松果腺说:甲、此说甚为古怪。乙、既然物理事件系列由自然法则严格决定,如此则与之平行之精神事件亦必带有严格决定论性质;此于理难通。
其实,所有之困难与悖论皆源自彼虚假之前提——物质乃独立于心灵之外之实体。其实,物质并非实体,彼仅为觉之相分,由觉所变现、所操控。故本质上觉对物质乃全知全能者,正如《瑜伽论》所云。参见命题四之附释。
3.客观唯心主义。
客观唯心主义认为:一种独立于觉之外之客观观念乃世界之本原。如此,则有如下困难。
第一、彼思此观念为完全外在者,为离觉而独存,此导致与唯物主义之命题A相似之错误。
由此可见,客观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于某种意义上颇为相通,彼皆将某种独立于觉而自在者做为本原。实际上,将其称之曰观念,或称之曰物质,并无大差别。正因如此,马恩方可轻易将黑格尔哲学颠倒之而成为辩证唯物主义。
第二、如何处理此种做为本原之观念与觉之关系?
若说理本为吾人内在之明觉,内在明觉自有条理;即存在即流行;则无咎。然此已非客观唯心主义矣。
若说,由此客观观念先外化为物理世界,再由属于物理世界一部分之人之生物性肉体产生吾人之明觉;则其谬误,与唯物主义之命题B相同。
4.主观唯心主义
主观唯心主义认为:个人之感觉、知觉与观念感觉、知觉与观念之严格涵义见上节命题二之附释3乃世界之本原,感觉、知觉、观念之外并无物存在。此种观点显然亦未契正理。
第一、彼将一切现象皆归结为心理现象,否认于心理现象之外,尚有不依赖于感官与意识意识之涵义见上节命题五之物理现象存在。
第二、感觉、知觉与观念仅为心之相分,并非真正本体。只有齐摄相分、见分、自证分、证自证分,体用皆备之心,方为真正总体。唯心之义,唯此为确切。
附释:象山、阳明之论天道,常被称为主观唯心主义,此乃大谬。
心之义于二先生处,正上文齐摄四分体用皆备之心,而非此处主观唯心主义仅作为心理现象之意识妄念之心;乃真正总体,与主观唯心主义毫不相干。
5.总评
综观以上诸说,可一言以蔽之,皆只在见分上立足,而未返于自证。各派皆根本未曾自证此觉,仅以其觉之见分所见之某种相,即立为本体。唯物主义立物相为本体,客观唯心主义立某种外在心相为本体,主观唯心主义立主观心相为本体,二元论则同立物相与心相为本体。皆不知自反,循从习性,向外找求,故所得皆相。上焉者不过为聪明睿智之思想,下焉者则沦于荒唐悖理之谬论。于本体之证悟,固缘木以求鱼,南辕而北辙。故其立言,隙漏百出,罄竹难书。皆误以某种现象为实有之本体,故全堕事执之中。参见9、6、2小节。其中唯物主义所持之断灭见解,坏因果,破轮回,于世道人心破坏至巨;乃当今一切邪恶之总根源,乃邪见中之至巨者;故应力辟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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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见闻者 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 同生极乐国